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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学院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天津美术学院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保证公寓同学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市消防条例》《天津美术学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寓负责人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把防火安全作为经常性重要大事来抓,经常对全体工作人员和住宿同学进行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教育,认真制定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公寓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做到”、“”: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灭初起火灾的方法懂得组织疏散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119”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公寓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每个宿舍均设消防安全员,负责对本舍的防火工作进行随时监督和检查认真落实三级检查制度的要求。应对安全员进行定期培训,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其作用。

四、公寓值班员必须把做好防火安全作为主要工作内容,坚持每日对公寓内所有房间逐一检查,公共部位每两小时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和处理。

五、公寓内严禁滞留和使用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火锅、电热杯、电吹风、电发夹、电烙铁、电熨斗、热得快、电热水器等各类违章电热器具(凡非公寓配备的电热器具均视为违章电器),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权没收。

六、公寓内严禁私拉电线。

七、公寓内统一配置的电器设施,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人;凡统一安装的电线插座或接线板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带有护套的电线。

八、公寓内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煤气炉、汽化炉等明火器具,不准使用蜡烛照明。

九、个人所有的微型充电设施等,严禁在无人情况下使用。

十、公寓内的生活垃圾和杂物应及时清除,不得乱堆乱放。各室内家具、床铺等不得擅自移动,影响人员同行。

十一、吸烟有害健康。提倡不吸烟,少吸烟。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严禁在室内吸烟,严禁乱扔烟蒂。

十二、楼道和疏散安全严禁堆放物品,更不得改作它用,楼道中严禁安装铁栅栏,安全通道上的门应向外开启,并时刻保持通道畅通;

、公寓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定点定位,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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