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术学院动火安全许可证
编号:
动火部门: 动火方式:
作业地点: □焊接 □切割 □打磨 □其它作业
动火申请人: | 电话: | 监火负责人: |
执行动火人: | 电话: | 动火负责人: |
动火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始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防火措施:
□动火作业前应将作业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搬移到安全部位并清理干净;
□动火作业区内至少配备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各一个;
□配备清水一桶;
□湿毛布防护;
□作业人员熟悉目前从事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已知道作业附近灭火器/消火栓的位置;
□现场作业人员熟悉使用灭火器材;
□若进入局限空间或易燃场所,已有现场监护人。 其它措施:
动火部门安全员: 年 月 日
动火(属地)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安全部负责人: 年 月 日
说明:1、在学校规定区域进行任何临时性的明火操作或产生热/火花之前, 须获得动火许可证。这包括但不限
于:焊接、切割、打磨、 软焊、 熔化管和熔接等。
2、执行动火人与监火负责人不能是同一个人;
3、动火作业完毕后应将作业区清理干净,确认余火熄灭后人员方可离开;
4、本许可证一式三联,分别交调度、安全处、动火部门留存。